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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众院司法委员会通过弹劾克林顿条款

1998-12-13 来源:光明日报 记者 薛福康 我有话说

本报华盛顿12月11日电(记者薛福康)共和党占优势的众议院司法委员会今天就弹劾克林顿总统的三项条款进行表决,两党成员基本都按党派立场投票,结果全部通过。克林顿在表决前最后一分钟再次向全国道歉并表示愿接受斥责或谴责,但未能影响投票结果。

这一结果已注定克林顿将成为自安德鲁·约翰逊总统以来,第一位要由众议院全体会议决定是否对其进行弹劾审查的美国总统。

众院司法委员会通过的第一条弹劾条款是:总统在琼斯案中,以及在关于他与莱文斯基的关系问题上向大陪审团提供了虚假和误导的证词。表决结果是21票赞成,16票反对。通过的第二条弹劾条款是:总统在琼斯案中书面回答问题和作证时提供了虚假和误导的证词。表决结果是20票赞成,17票反对,一名共和党成员投了反对票。通过的第三条弹劾条款是:总统在琼斯案中拖延、阻挠、掩盖和隐瞒证据。表决结果是21票赞成,16票反对。第四条弹劾条款指克林顿不正当使用和滥用他的权力,向美国人民、内阁成员以及他的助理们作了虚假和误导的声明,这一条款的表决将推迟到下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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